
申請入住手續說明與注意事項
安養、養護老人,由本人或親屬或代理人檢具下列表件,親自(偕同申請進住之院民)向本家社工組提出申請。
一、 進住時(前)請攜帶:
(1) 安養護院民進住申請表。安養護入住申請表下載
(2) 進住前須先檢附三個月內之公立或地區型醫院開具之身體檢查表(包括傳染疾病及X光、B型肝炎、梅毒、愛滋檢查、特殊疾病及一般體檢,養護及臨時托顧、短期照護請另附醫院診斷書)。
(3) 安養護院民(1吋照片2張)。
(4) 安養護院民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兩面)1份、私章。
(5) 安養護院民(戶口名簿影本) 1份。
(6) 安養護院民健保卡、重大傷病卡、身心障礙手冊、列冊低收入證明。
(7) 契約人身分證影本、私章及緊急連絡人身分證影本、私章,簽訂進住契約書。備妥安養護費、保證金。
(8) 進住者個人生活用品:
1. 寢具用品。
2. 攜帶簡便盥洗用具、衣物(冬天6套、夏天6套,並請自行繡上名字)及私人用品等。禁止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,若有遺失本家概不負責任)。
以上所需物件請盡量一次繳齊,以節省您往返奔波。